由学生本人申请,经学院审核,教务处复核,按照学院遴选方案,我院拟推荐药学232廖静怡赴厦门大学药学专业交流学习(期限从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),现将该生信息予以公示(见附件3)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,即5月21日至5月27日。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向教务处反映情况。
接待时间:上午 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。
联系人:教务处运行科 郭亚花,办公电话:0594-2689769,办公室:紫霄校区 中1楼768。
附件3:药医技学院推荐赴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
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
202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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