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处
科研处〔2016〕75号
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教育厅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科〔2016〕67号),请有关单位根据该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,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2.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。
3.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,不能申报。
二、材料报送
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,报送材料包括:
1.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(一式3份);
2.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。
有关材料务必于2016年10月12日交往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相关附件请联系科研秘书索取。
科研处
2016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