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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0-08   

科研处

科研处〔201675

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教育厅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科〔201667号),请有关单位根据该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,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
2.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。

3.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,不能申报。

二、材料报送

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,报送材料包括:

1.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(一式3份);

2.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。

有关材料务必于20161012日交往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相关附件请联系科研秘书索取。


科研处

2016年9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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