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学院(人事处)文件
人事〔2016〕25号
关于报送2017年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
本校各单位:
为更好地开展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,优化队伍结构,请根据本单位核定编制、现有人员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,按照《莆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则(暂行)》(莆院人[2014]30号)的相关规定,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17年人员需求计划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教师岗位(入编)以招聘博士研究生为主,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可以少量招聘重点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。各单位应考虑通过单科进修、校内调整等多种途径,提高对现有教师资源的使用。
2. 请用人单位认真分析所需岗位情况,填写《人员需求审批表》(每个岗位填报1份),其中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实际需要,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、学历等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,学科专业请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填写。硕士生岗位,专业要求一般具体到二级学科,每个岗位可填写三个二级学科专业;博士生岗位,专业要求可按一级学科进行。经二级学院(部)党政联席会议、机关部(处)务会议研究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后(教师岗位还应经教务处审核)。
3. 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14日前,将《人员需求审批表》、《2017年人员需求计划汇总表》纸质版送至人事处804室,电子文档请发送至444575469@qq.com,同时报送招聘工作联络人一名。
4. 人事处汇总审核后,编制学校2017年人员需求计划,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。计划确定公告后,请责任单位按照《莆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则(暂行)》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人员招聘相关工作。招聘工作所需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。
5. 人员招聘工作的大体进程安排见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节点说明》。
附件:
1: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则(暂行)的通知.DOC
2:人 员 需 求 审 批 表.DOC
3:2017年人员需求计划汇总表.DOC
4: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节点说明.XLS
莆田学院人事处
2016年7月22日